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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斯奇迹全面接收美国杰出人才被拒案件不成功分文不取


 
从2017年开始美国EB5投资移民排期幅度增大,政策变化飘忽不定,EB5投资移民渐渐走向末路。大量的移民公司开始重视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这项业务,开始加大此项业务的广告力度。越来越多的美国移民申请人开始转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
 
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绝大多数的移民公司没有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经验,申请完全靠美国移民律师。这样的方式会导致大量本可以有潜力通过的申请人直接被拒。
 
美国律师因为职业的限制。是不会给申请人做合理化建议去运作一些可以加大批准率的事情。也不会深挖掘申请人专业上的独特价值。他们会把申请人提供的现有资料按10项标准整理,不带感情色彩的写申请论证信。如果申请人是一些国际重要奖项的获奖人,硬性条件非常强,那么这种方式可能会申请通过。但是大部分的申请人是不具备这样的硬性条件的,所以被拒的可能性就非常大。递交案件一定要有美国律师,但是做案子不能全靠美国律师。
 
根据2015年至2017年美国移民局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 递交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中国申请人拒签率高达90%。也就是说中国市场中杰出人才移民案件10个中有9个被拒。
 
翻案不成功分文不取
 
优斯奇迹创始人Leo Qi,10年来阅读过近千张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拒谏函,处理过几百件近百个行业的EB-1A申请案件。成功率至今为止仍然保持100%,率先提出拿不到批准函全额退款分文不取的承诺。一个工作日获得批准的申请记录一直由优斯奇迹保持。
 
随着杰出人才案件被拒的申请人逐渐增多。优斯奇迹开始帮助部分被拒的申请人重新翻案。并提出如果翻案不成功将分文不取。
 
 
案件被拒的原因
 
Leo Qi根据多年和美国移民官博弈的经验总结出来三种时常出现的被拒原因。
 
第一种是根本不够资格 无翻案可能。
 
这一类的申请人完全是被一些非常不专业的移民公司给误导了。 绝大多数评估人员本身就不专业。无法对申请人是否适合做此类案件模糊不清。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被拒是一定的。这样的申请人做这件事本身就是错误,所以没有翻案的可能。
 
第二种是申请人虽然满足申请标准但无独特价值
 
这是案件中最普遍的现象,十项标准中已经满足三项标准,但是第五项独特价值项没有。移民官会在拒谏函上这样说:虽然从资料中能证明申请人在所在的行业是优秀的,但是仍然看不出申请人在此行业的独特性,无法证明是此行业中极少数的那一部分。美国移民官的意思是说,申请人虽然很优秀 但是没有自己独特的东西是完全可以被替代的。能被替代的精英可以称为优秀,但不能称之为杰出。
 
独特价值在十项标准里是最不好挖掘和提炼的一项。如果评估人问申请人,他的独特价值是什么?他在专业上与众不同之处是什么,十有八九都回答不出。
 
而提炼独特价值是杰出人才移民案件中的重中之重。独特价值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所有提供的论据和论证都要围绕此项展开。
 

 
 
 
第三种是没有利用好媒体报道的作用
 
虽然大部分美国杰出人才案件申请中,媒体报道这一项从来都不会空缺,多的甚至放上去近20多篇的媒体报道,但是如果不知道美国移民官认可媒体报道的标准和媒体报道在整个案件的作用。再多的媒体报道也没有用处。
 
符合美国移民官审核标准的媒体报道一定具备以下特性:
 
1, 一定是第三方全文评论申请人的报道。
如果是采访,或者文章中只是有一小段写申请人的,或者只是评论申请人某一部作品的报道都不符合要求。
 
2, 媒体一定是国家级的,最好是纸媒专业媒体。如果是网上媒体,也要是大型知名媒体。
什么样的媒体登载的文章代表着申请人的影响力和杰出程度。地方性比较强的媒体则证明不出此特性。
 
3, 一定要有至少一篇全面总结申请人杰出成就的媒体报道
 
leo Qi说媒体报道在10项标准中的审核作用是美国移民官全面的具有时间连续性的,并带有一定感情色彩了解申请人如何成就杰出的过程。如果一切资料都是碎片化的和零散的,那么整个案子将不具备连续性及情感性。移民官在审核中可能会以点带面的看待整个案子。如果有一点他稍作怀疑,那么整个案子就会很大程度的有被拒的风险。如果媒体报道这项满足审核要求并且非常出色,那么移民官会以面带点,以整体感觉为判断基础,会忽略掉一些不影响全局的不足。如果这样批准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增加。
 
 
第四种是把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全部递交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不专业行为,因为绝大多数案件负责人会认为把申请人所有的优秀资料递上去 美国移民官看到这么多成绩就会批准。这是大错特错的。举一个例子比如关于奖项部分,如果把二等奖或者三等奖递交上去,那么移民官会认为申请人不是此行业顶尖的人才,或者至少杰出程度不是很稳定。所以这些奖项反而会成为了反证。
 
第五种是没有很到位的解析材料
 
因为毕竟是给美国移民官审核中国的材料,这其中就有很多文化理念上的差异,如果不用美国的价值体系去解析,很可能会出现很多误会而导致本来符合标准的证据审核不被通过。比如会员这一项看似很简单。但是这一项几乎都没通过,原因就是美国优质的协会,章程中审核标准会非常严格。而中国一些很牛的协会虽然审核标准也很苛刻,但是在章程里却显示的很容易。比如中国音乐家协会,本来是非常难入会的。但是入会标准却写:“热爱音乐,按时缴纳会费”。正因为如此,案件负责人必须通过各种方法证明标准严格并能被移民官理解。
 
还有很多种,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批准的幸福是一样的,被拒的悲伤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如果你是那个满怀悲伤的申请人,请来优斯奇迹,让你被拒的EB-1A案件起死回生。